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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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用电维护、电工维保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用电维护、电工维保
项目类别:后勤基建科
项目编号:LNZYYDX-FSSY-HQJJ-20191211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 投标邀请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对我院用电维护、电工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用电维护、电工维保
2、项目编号: LNZYYDX-FFSY-HQJJ-20191211
3、项目预算:20万元/年
4、付款方式:根据合同金额按月付款。
5、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6、投标要求:投标人需准备投标材料一正本三副本
7、单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8、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1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6号楼四楼招标采购办。
本招标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lnzxy.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
9、踏勘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10点后勤基建科
1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1、开标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门诊六楼小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电话:31882757,招标办
二、项目内容
(一)供电设备简介: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供电系统由一座630KVA*2箱式变电站及院内低压配电设备、室内照明系统组成,主要负责提供医院内的动力及照明的电负荷。
(二)委托设备管理范围:
1、10kv及0.4kv变电设备及供电运行状况的巡视和设备维护与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变压器及0.4kv低压母线的维护管理。
3、10kv、0.4kv配电设备停、送电的操作。
4、10kv和0.4kv变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系统(不包括医疗设备)处理,事故分析及提建议设备整改的方案。
5、委托配电设备的相关线路、配电柜的二次回路、仪器仪表等附属设施设备的巡视、维护管理。
6、协调本地区相关部门相关检查及变电所内工具类的检测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7、甲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负责供电局年度检测试验费的缴纳,乙方负责协助相关事宜。
8、乙方(中标单位)负责配备变电所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使用的专用工具。
9、医院的电话线和网线的安装与维护。
(三)委托变电运行人员管理人数:
变电所要求24小时值班运行,每班值班人员不低于2人。
1、设置变电所值班站长一名,主要负责日常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与甲方维修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2、每班次运行人员设置二人。主要负责各变电所的巡视、检查、抄表运行、清洁维护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抢险工作。
3、乙方负责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
4、乙方必须按甲方业务管理处要求,提供职工意外险复印件。
(四)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配电系统工程平面图及维保项目说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及沈阳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配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管理费用进行报价。
2、要求提供详细的、科学的维护方案,并根据维护管理方案确定维护管理总造价。
3、总价中不包括部分年度检测相关的费用。
(五)维护管理成果要求:
1、保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配电设备设施的完好正常运行。
2、制定辽宁中医药大学第四医院现存问题的可实施整改方案。
(六)质量要求:整个配电运行系统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确保可靠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需要企业法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中包括电力设施维护类业务,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开标与评标
1、甲方由医院采购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及相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2、谈判小组对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资质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资质符合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供应商。中标人确定后,双方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弃标与废标
1、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印鉴、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3、有明显串标嫌疑的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内容的视为废标。
五、几点说明:
1.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招标方将文件归档管理。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如果各投标方所报价格达不到招标方内定底线,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可择日另行招标。招标方不对本次招标失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标书的各项条款将作为供货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如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虚假报价及串标等现象,甲方招标小组在确认后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