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苏家屯区政府东侧) 乘车路线:333路、324路、335路、327路均到中医四院下车即是
版权所有: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辽ICP备16006218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沈阳
招标文件 射频治疗仪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射频治疗仪
项目类别:器械科招标
项目编号: LNZYYDX-FSSY-YLQX-20190619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一、 投标邀请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对我院射频治疗仪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射频治疗仪
2、项目编号: LNZYYDX-FSSY-YLQX-20190619
3、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进口 |
采购数量 |
设备预算 |
1 |
射频治疗仪 |
否 |
1 |
200000.00 |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5、交货日期: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6、交货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20%,15个月后付清余款。
8、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6号楼四楼招标采购办。
本招标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lnzx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
9、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0、开标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门诊六楼小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办电话:31882757 张文品
技术咨询器械科:31882626 徐科长
二、设备参数
1、设备用途:适用于非食管静脉曲张引起的出血、息肉摘除、肿瘤阻塞的疏通。
2、工作频率:300-500KHz
3、输出功率:0-300W
4、设置参数:可设置和调整功率
5、时间显示:0-60min
6、负载阻抗:0Ω-600Ω
7、监测系统:阻抗监测
8、安全要求:全隔离输出电路,输出电流过大、短路,能自动停止输出。开路或治疗时检测病灶阻抗偏高时有代码提示。
9、报警方式:声音提示
10、保修期限:一年保修,终身维修。
11、功能要求:⑴、临床特点:
①、创伤小:粘膜负损伤小、防止不必要的碳化、恢复时间快。
②、安全性好:治疗导线不会发热,不会损坏内镜。
③、操作简便:系统智能化设计,附件连接状态监控系统,操作简单。
⑵、技术特点:
①、整机由微型控制器自动控制,具有自检功能,能自动检测整机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②、真正的双极浮动隔离电路,严格保证临床安全性能。
③、主机具有阻抗监测系统。
⑶、主要功能:
①、拥有功率和切割两种工作模式。
②、具有系统自检功能,并有错误代码提示。
③、治疗时间智能显示。
④、能识别手术电极类型、连接状态及中性电极的连接状态。
⑤、工作状态信息智能提示。
12、配置要求: 射频主机一台
治疗电极一根
中性电极一块
脚踏开关一只
连接电缆一根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印件,法人委托书)
2、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如不是制造厂家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
(4)如国内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开标与评标
1、甲方由医院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及相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
2、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单位谈判。各投标人进行企业介绍,公开报价,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做重点阐述。谈判小组成员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对专家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3、谈判小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按照比价格、比付款条件、比经济实力、比售后服务及业绩诸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价法”初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双方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弃标与废标
1、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印鉴、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3、有明显串标嫌疑的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内容的视为废标。
六、几点说明:
1.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招标方将文件归档管理。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文件、标书费和图纸费。
2.本次招标,如果各投标方所报价格达不到招标方内定底线,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可择日另行招标。招标方不对本次招标失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标书的各项条款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如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虚假报价及串标等现象,甲方招标小组在确认后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