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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 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 资格审查的通知

分类:
招聘信息
作者:
来源:
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关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      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第一批笔试工作已结束,参加资格审查者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医院将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未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的笔试成绩请于5月25日后的工作日8:00-16:00通过电话(024-31882655)查询。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523日(周9:00-15:00。

地点:医院人事科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

要求:招聘报名表项目须完整,全部内容一定要打印在一张A4纸上,否则影响本人的资格审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比如: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则大(中)专及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也需提供)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外校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包括修业时间、专业名称、授予学位类别、成绩是否合格、颁证时间等内容);本校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开具学历学位证明。所有应聘考生在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请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至人事科。

4.海外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完全一致、需另行说明的,须提供所学专业的专业证明。要求:证明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方向是否一致、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的减缩版;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所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应聘者现(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现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现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从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请各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注册个人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提交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到的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纸质版各一份。如为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历学位信息暂查询不到的,可提供查询到的学籍信息截图纸质版一份。拟录用前,需到组织人事科进行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网上核实。

9.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

1.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应材料;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请将证书的封皮去掉,仅提供证书内部的材料。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与否,在资格审查时,需要与工作人员双方共同确认。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工作人员将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4-3188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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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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